時間:2016-01-13 來源:研究部 責任編輯:elite
2015年12月26日,在中國法學會指導下,我國法學界第一個“法治30人論壇”,即“中國財稅法治30人論壇”在上海成立,并舉辦了以“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地方財稅法治建設”為主題的學術研討會。研討會由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主辦,華東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承辦。中國法學會研究部副主任李存捧先生,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華東政法大學副校長顧功耘教授,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陳岱松教授,中國財稅法學會會長,北京大學劉劍文教授出席了開幕式,并先后致詞。來自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上海交通大學、武漢大學、重慶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湖南大學、鄭州大學、遼寧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江西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南民族大學、吉林財經大學等高校和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稅務研究》雜志社、《中國稅務報》社等部門的專家學者40余人與會,就論壇主題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探討。
研討會第一階段的議題為“稅收法定與地方財稅體制改革”。這一階段由北京大學劉劍文教授和天津財經大學李煒光教授主持。研究會副會長、中國稅務報社總編輯劉佐先生主要針對《立法法》修訂后,如何進一步落實稅收法定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并就如何建立完善財稅法律體系等六個層面的問題展開闡述。研究會常務理事涂龍力教授對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提出的“稅種科學、結構優(yōu)化、法律健全、規(guī)范公平、征管高效”這20個字進行了解讀,并從理論創(chuàng)新、制度創(chuàng)新、技術創(chuàng)新這三個層面出發(fā)對如何實現(xiàn)這20字目標進行解釋。吉林財經大學稅務學院院長張松教授重點分析了稅收法定的本質、稅收委托立法權的存廢等在落實稅收法定過程中會遇到的的十個具體問題。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鄭州大學法學院院長苗連營教授從憲法的角度,就立法權的配置談了“議會”與“政府”的關系以及“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兩個方面的問題,并從憲法層面和規(guī)范層面來看,地方立法權并不存在規(guī)范障礙,技術層面上,如何對稅收立法權進行類型化處理就成為必須關注的問題。中南大學法學院周剛志教授針對上述發(fā)言進行了與談。
第二階段討論的議題為“地方稅理論與地方稅制創(chuàng)新”。這一階段由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徐孟洲教授主持。上海財經大學朱為群教授從“以支定收”的邏輯來研究地方稅的四個定位。朱教授提出從“推進地方財政收入體系綜合改革”、“完善政府轉移支付制度”及“嘗試地方稅的自主立法改革”三個方面推進當前我國地方稅體系建設。研究會理事、西安市稅務學會副秘書長姚軒鴿先生從倫理學原理出發(fā),提出了中國地方稅制改革的近期、中期與遠期目標。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段曉紅教授提出,地方稅建設是化解地方財政困境的最佳路徑,但當前關于地方稅的討論限于1994年分稅制,已經無法適應現(xiàn)階段理順央地財政關系的需要,應予以重構,并對重構方案進行了規(guī)劃。暨南大學法學院方賽迎副教授提出,對于作為地方主體稅種的房地產稅適時立法,是實現(xiàn)城鄉(xiāng)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應然要求,但在計稅依據(jù)的具體問題上還需進行科學的設計?!抖悇昭芯俊冯s志社向東編輯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丁一副教授進行了與談。
第三階段討論的議題“地方預算法治化及現(xiàn)代化建設”。這一階段由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朱大旗教授,研究會秘書長、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周序中教授主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王金秀教授認為,預算法定困境的破解在于互補性的預算法規(guī)體系的逐步健全和預算法律空間和彈性的預留,同時要將年度預算和預算法律相結合,科學、明晰地配置預算權責關系。常州大學史良法學院黃建文教授從《預算法》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視角,提出了四個地方預算中的涉稅信息公開問題,并提出預算支出應當公開到目級,稅收優(yōu)惠的情況也應當在預算支出中予以公開。江西財經大學朱丘祥副教授對改進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方式的基本進路方面進行了具體論述,提出了若干政策建議,并主張選擇“先上后下再中間”的方式來劃分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事權范圍與支出責任。天津財經大學任曉蘭副教授指出新《預算法》不足的情況下,建議設置獨立于財政部的預算編制主體,落實人大預算修正權,并建立和完善有關財政法律,以彌補預算責任法律上的不足,同時要將一般公眾納入預算編制的參與主體。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任超副教授和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史俊明進行了與談。
第四階段討論的議題為“地方財政能力建設與征管體制現(xiàn)代化”。這一階段由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施正文教授主持。研究會副會長、武漢大學熊偉教授以《環(huán)境保護稅法(征求意見稿)》的立法授權為視角,審視稅收法定原則,從而關注地方稅的立法與財政自主。他同時建議在具體稅種立法中采用《車船稅法》中“法定+授權”的模式和過去屠宰稅、筵席稅適用的地方選擇權模式,從而實現(xiàn)稅收法定在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的兼容。遼寧大學任際教授結合我國財稅體制改革的發(fā)展進程,指出地方財政的適度獨立可以實現(xiàn)社會經濟平衡發(fā)展,有利于中央與地方事權和財力的相匹配。她強調了中央和地方的權責關系要清晰,在事權清晰后才能對財權進行分配,當然,地方政府的適度獨立必須依靠法律保障才能真正得以實現(xiàn)。西北政法大學席曉娟副教授以陜西省為例,分析地方政府財政能力橫向均等化的現(xiàn)狀與問題。通過數(shù)據(jù)的梳理和分析,她建議從加大一般性轉移支付的規(guī)模等三個層面突破現(xiàn)有政府財政能力的困境。中國政法大學梁文永研究員結合毛澤東的十大關系,提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問題。他強調了中央和地方協(xié)商的重要性,需要將其法治化,中央需要維護地方的利益,保障地方的均衡發(fā)展,同時他也提出了幾點需要思考的問題,如財稅法和稅法結合研究的必要性等。北京大學葉姍副教授和《國際稅收》編輯部高陽編輯進行了與談。
第五階段討論的議題為“自貿區(qū)建設與地方融資法制創(chuàng)新”。這一階段由華東政法大學楊忠孝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學許多奇教授主持。中山大學楊衛(wèi)華教授認為,自貿區(qū)的建立即是為了應對國際上的競爭壓力,也是發(fā)展國內經濟需求的回應。在“稅收洼地”問題上,不可片面看待,應給予園區(qū)內的稅收(尤其是關稅)在程序上以特別的政策對待。西南財經大學尹音頻教授認為,自貿區(qū)建設的大背景是基于目前國際貿易之間的激烈競爭,而自貿區(qū)建設的出發(fā)點則是如何對國內經濟發(fā)生正向的作用。因此,應通過加強立法完善制度等方式,以規(guī)范的稅收政策促進自貿區(qū)對外貿易與離岸金融市場的健康發(fā)展。重慶大學陳晴副教授認為,當前政府和市場的邊界沒有劃清是制約PPP發(fā)展的主要原因。應明確政府行為的邊界,從合法性標準、透明性標準、確定性標準及責任性標準四方面予以對政府的角色定位予以厘定?;诖硕ㄎ唬赏ㄟ^健全PPP模式的法律法規(guī)體系等三種路徑予以實現(xiàn)。北京農學院李蕊副教授認為,當下阻滯中國深化改革的內源性障礙在于經濟增長與民生改善的體制激勵不相容,從公共產品供給體制的角度出發(fā),域外的為效果付費債券制度通過結構化合同將社會資本和市場激勵機制、問責機制嵌套導入,重構了公共部門、私人部門和第三部門之間三位一體協(xié)同合作的新型公私伙伴關系,值得我國借鑒。湖南大學宋槿籬副教授和華東政法大學博士后李慈強老師進行了與談。
會議最后,陳少英教授代表承辦單位進行了熱情洋溢的致辭,總結了全天討論的中心思想。與會專家一致認為,此次會議無論是主體選定還是會議安排等工作都非常成功,來自全國各地的學者在會場上迸發(fā)出了思想的火花,這將對我國下一階段財稅體制改革和財稅法治的進一步深化奠定理論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