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04 來源: 責任編輯:yyx
為貫徹落實《山東省法學會改革方案》關于“加強法學會組織規(guī)范化建設,探索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辦事處)和會員集中的單位設立會員聯絡組”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基層法學會工作,更好地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廣大法學會員,近日,濰坊市委政法委、市法學會下發(fā)了《關于在鎮(zhèn)(街道)設立會員聯絡組的通知》,在全市鎮(zhèn)(街道)設立會員聯絡組,進一步完善法學會組織體系。
《通知》明確會員聯絡組的職責是:加強本轄區(qū)法學會黨建及意識形態(tài)工作,確保黨對法學會工作的絕對領導;引領本轄區(qū)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加強法學研究,開展法律咨詢,推進法治濰坊建設;組織法學法律工作者深入基層單位和群眾之中,反映新情況,研究新問題,及時收集上報維穩(wěn)法治信息情報、涉法涉穩(wěn)輿情信息等;參與本轄區(qū)法治宣傳、法學教育、法學培訓等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法律服務;組織推薦本轄區(qū)優(yōu)秀法學法律工作者,營造尊重人才、鼓勵創(chuàng)新的良好法治環(huán)境;做好本轄區(qū)的法學會員發(fā)展和管理工作;反映本轄區(qū)廣大會員和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利益。完成市、縣法學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通知》要求,10月底前,各縣(市、區(qū))、市屬開發(fā)區(qū)各鎮(zhèn)(街道)均要設立會員聯絡組,并明確1名聯絡組負責人,聯絡組負責人原則上由鎮(zhèn)(街道)黨(工)委政法委員擔任。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黨(工)委政法委、法學會把在鎮(zhèn)(街道)設立會員聯絡組提上工作日程,提出具體方案,研究組成人員,明確工作職責,確保在規(guī)定時間內全部設立并正常開展工作。鎮(zhèn)(街道)會員聯絡組負責人明確為縣(市、區(qū))、市屬開發(fā)區(qū)法學會常務理事。同時,把鎮(zhèn)(街道)會員聯絡組負責人培訓工作一并納入政法委及法學會干部培訓計劃,同步培訓,不斷提升其工作能力水平。二是跟進督導檢查。各地黨(工)委政法委、法學會加強對鎮(zhèn)(街道)設立會員聯絡組工作的督導檢查,采取現場點評、交流觀摩等方式,督促鎮(zhèn)(街道)設立會員聯絡組,并建立相關工作制度,加強對會員聯絡組的規(guī)范化建設。鎮(zhèn)(街道)會員聯絡組設立及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終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核。三是指導開展工作。各地法學會指導各鎮(zhèn)(街道)會員聯絡組認真學習《中國法學會章程》及中央、省市關于加強法學會工作的文件精神,明確會員聯絡組工作職責,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開展工作。對于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幫助協調解決,確保把鎮(zhèn)(街道)會員聯絡組打造成服務基層、服務群眾、服務廣大法學會員的新的工作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