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6-14 來源:法治研究所 責任編輯:xzw
中國法學青年論壇
第十二屆
第4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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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征文評獎辦法
第一條【規(guī)則宗旨】
為確保征文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增強評審過程和結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據(jù)《中國法學會征文評獎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評范圍】
本次征文活動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4570篇),均參加評審。
第三條【評審標準】
著重從:(1)選題是否具有較大價值;(2)與征文主題是否契合;(3)主要觀點是否具有較大的創(chuàng)新性;(4)論證是否有理有據(jù);(5)結論是否成立或者對策建議是否可行;(6)研究方法是否妥當;(7)文字表述是否準確流暢;(8)從文章內(nèi)容包括腳注看是否屬于新近成果等方面進行評審。
第四條【獎項設置】
論文設一等獎30篇,二等獎60篇,三等獎120篇,優(yōu)秀獎若干篇,獲獎總數(shù)不超過有效稿件總數(shù)的10%。
設優(yōu)秀組織單位獎若干,依據(jù)征文組織數(shù)量和獲獎情況加以評定。
第五條【評審程序】
評審設初評、復評、終評等三個環(huán)節(jié)。
第六條【初評環(huán)節(jié)】
1.目標:從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選出25%左右的論文進入復評環(huán)節(jié)。
2.評審人員:中國法學會法治研究所專職研究人員、外聘青年專家。
3.評審辦法:電子匿名評審。
第七條【復評環(huán)節(jié)】
1.目標:從經(jīng)過初評篩選出來的論文中,評出50%左右的論文進入終評。
2.評審人員:聘請理論與實踐部門的知名專家;每組3名專家。
3.評審方式:電子匿名評審。
第八條【終評環(huán)節(jié)】
1.目標:從進入終評的論文中,遴選出一、二、三等獎共210篇以及優(yōu)秀獎若干篇。
2.評審人員:組成由中央有關部門和知名高校的專家學者參加的評審委員會。
3.評審方式:集中書面匿名評審。
第九條【時間安排】
1.2017年6月14日,在中國法學會網(wǎng)、中國法學創(chuàng)新網(wǎng)發(fā)布第4號公告,公布評獎辦法。
2.2017年6月24日之前完成初評,發(fā)布第5號公告,公布初評結果和專家名單。
3.2017年7月4日之前完成復評,發(fā)布第6號公告,公布復評結果和專家名單。
4.2017年7月14日之前完成終評,發(fā)布第7號公告,公示終評名單和專家名單。
第十條【獎勵事項】
以中國法學會的名義對獲獎論文作者、優(yōu)秀組織獎單位頒發(fā)獲獎證書。
從一二等獎論文中遴選十余篇作者未滿40周歲的優(yōu)秀論文,為論壇報告論文。
邀請部分獲獎論文作者和優(yōu)秀組織獎單位代表出席第十二屆中國法學青年論壇。
頒獎儀式在論壇開幕式上舉行。
第十一條【解釋權屬】
本評獎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法學青年論壇組委會。
第十二條【施行時間】
本評獎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