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26 來源: 責任編輯:fml
各位領(lǐng)導、各位專家學者:
大家午安!我是研究沖突法的。臺灣一共有三部沖突法。
第一部沖突法是1918年8月5日,1918年還沒有定都南京,北洋政府時期司法行政部有國際司法講義,大概是1919年或者1920年的一本書逐條注釋,當時《法律適用條例》分7章27個條文,今年正好是兩岸國際私法法文共同的法律適用條例,1918年沒有各種法律,沒有民法,但在中華大地上產(chǎn)生了一部國際私法,今年正好是國際私法施行100年。為了這100年,借用你們的手我們的法律鼓鼓掌。去年兩岸私法會議在花蓮召開,我在傅理事長旁邊提了兩岸今年應(yīng)該辦一個與國際私法100年的有關(guān)活動,當然明年也可以,就是實歲、虛歲的問題。這是第一部法律,很可能是亞洲第二部國際私法,是世界上前衛(wèi)的國際私法,沒有民法和很多法律情形之下做出的。1947年的時候,司法行政部部長謝冠生認為上海地區(qū)的涉外案件比較多,請了上海高等法院郭先生擬了一個版本,1948年提出,大概有260頁,我在臺灣立法院的倉庫里找出來,這是一個資料,給各位參考。
臺灣過去在學校所學的1953年6月6日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前面1—24條談主要條文,25條到31條談條文。一部國際私法畫成大的機械圖,這個機械圖片在1985年參政的時候,跟一位政治人物一起選舉,經(jīng)常坐在他的旁邊,他是國防大學解剖學的教授,離開立法院之后我就寫了一本書《法學教授與解剖學教授相匯》,就問你問的問題怎么那么犀利?他說把所有人的身體解剖、切,然后組合起來,所以其中一本書是《當代國際私法構(gòu)造論》,建立一處以連接為重要的基礎(chǔ)理論,75萬字,把私法主要條文,1—24條解剖出來之后,中間是連接關(guān)系。
一直到1994年左右的時候,1992年、1993年到北京,當時我知道中國大陸有一部國際私法的示范法,1996年我知道這部國際私法的示范法條文非常好。今天早上開幕式的時候,有不少人談到兩岸制度要互相競爭。1953年這部法律到了1996年我正好擔任“立法委員”的時候,“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6項說私法概算送到“行政院”之后只能表示意見,我到“司法院”開會,我就說老師,你當了“司法院長”那么久還沒有私法委員會。所以1996、1997年左右臺灣就成立了涉外民事法律私法研究委員會,經(jīng)過13年努力,一直到2010年5月26日公布。臺灣新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63條說,本法公布之后一年生效,也就是2011年5月26日生效。當2010年5月26日立法通過的時候我打電話給黃進(中國大陸國際私法學會的會長)以及全國人大負責這個法案的法工委,我說臺灣過了。我印象中,天氣很冷的9月我飛到進,國際私法年會的時候他們說臺灣過了,大陸要趕快過,結(jié)果11月28日大陸加了一個“關(guān)系”、臺灣63條(大陸52個條文),雖然是11月28日過,但是隔年4月1日共公布施行,臺灣是一年,大陸隔5個月施行,老大哥搶先一步,兩岸DNA很像是因為兩岸司法之間頻繁地交流。我參加國際私法年會,一直到2015年兩岸國際私法交流,從武漢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一直輪,今年11月8日可以在湖南長沙召開第15屆兩岸國際私法的會議。利用這個時間我廣告一下,希望各位多交流,交流之后同一部法律同年生效。
請各位多指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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