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7-26 來源: 責任編輯:fml
各位領(lǐng)導、各位專家學者:
尊敬的兩位主持人,五位報告人、兩位與談人,首先非常感謝中國法學會、海研會邀請我來參加此次重要歷史性的會議。今天,我除了以東吳大學教授的名義參加之外,還具備了另外的身分就是臺灣行政法學會的理事長。兩岸行政法交流,臺灣行政法學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我們知道中國大陸強調(diào)全面走向依法治國,但依法治國最重要的一個指標是對行政權(quán)的監(jiān)督和管理。行政權(quán)的監(jiān)督與管理,就是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也要兼顧民主人權(quán)甚至行政效能。我的報告在論文集上冊11—16頁。行政法制到底是否健全以及其實施是否良窳是檢驗依法治國的重要指標。
十九大,我們聽到習近平總書記說“中國站起來了,富起來了,強起來了,這是國家發(fā)展的歷史軌跡”,那兩岸的大陸、臺灣法治發(fā)展歷史軌跡又有哪些呢?大陸的法治發(fā)展歷史軌跡是分為法制、法治、全面法治。另外有學者觀察,大陸一開始「抵觸法治」、「形式法治」到現(xiàn)在非常重視的「實質(zhì)法治」。無獨有偶,臺灣從戒嚴、解嚴到全面的民主法治的過程中也有類似的歷史軌跡。
臺灣最早有所謂的“萬年國會”,后來有了局部的改選,后來解除戒嚴、解除報禁、解除黨禁,讓“國會”全面改選,從形式意義法治到實質(zhì)意義法治。法治雖有形式和實質(zhì)之爭,彼此卻有一個共同內(nèi)容是憲法國家、權(quán)力分立、司法與行政的合法性、國家行為的可預測性,因為國家行為的可預測性會產(chǎn)生非常重要的人民對國家的信賴保護,以及司法救濟、罪刑法定等等原則,這些實質(zhì)意義的法治,自由民主法治秩序很大的關(guān)鍵就是要獨立司法審判,確保實質(zhì)意義的法治原則。
行政法分為四個領(lǐng)域:一個是作用法,一個是程序法,一個是組織法,一個是救濟法。大陸行政法的發(fā)展,先由救濟法出發(fā),1990年中國行政訴訟法實施對中國傳統(tǒng)體制是一個驚天動地的春雷,行政法的實施帶動了相關(guān)立法,一個一個都完成了。2014年大陸行政訴訟法修正對于立憲難、審理難和執(zhí)行難做了有力地回應了,特別是2007年行政公益訴訟,由檢察官代表公益,代表國家對公益訴訟,這是對臺灣的訴訟經(jīng)驗很有啟發(fā)意義。臺灣公益訴訟是由人民和公益團體提起。臺灣2011—2014年做了行政訴訟法的修正,增設了行政訴訟庭,增加了收容事件的訴訟程序等,這些程序都可以說是殊途同歸。最近我們常說中國有個夢,大陸行政法學界也有一個夢,那就是制定中國大陸統(tǒng)一的行政程序法。我想這些都是我們兩岸從行政訴訟法的開始衍生出共同發(fā)展的特色和分流。
兩岸行政法發(fā)展兩岸的行政法學會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在1997年迄今已20年,共19屆行政法的發(fā)展,各位看到銀幕上的照片,這是去年在大連開完會后,前“司法院院長”翁岳生夫婦在零下三度帶領(lǐng)我們到大連東北動物園看看東北虎,但那天天氣太冷,東北虎躲起來,沒看到。另外,從歷屆兩岸研討會議題可以看到從總論到各論,從干預法治到社會原則,從高權(quán)行政到公私合作,從傳統(tǒng)到新型科技的行政管制等等。1997年到2018年,我們每年出版了一本書,將近22本,這次我分別帶來了,各一套送給中國法學會,海研會,22本書可以見證兩岸行政法的豐碩成果。
兩岸行政法學界交流推手有四位,應松年教授、法治斌教授、羅豪才教授,翁岳生教授。其中羅豪才、法治斌已先后辭世,在這里要感激法教授家屬將其奠儀成立法治斌學術(shù)基金,我們通過法治斌基金捐助臺灣各個學會辦理兩岸行政法交流活動。此外,也要特別感謝應松年教授,中國政法大學1997年開拓兩岸行政法的交流,中國政法大學都是大陸法治公務員部門推動的,當時政治情勢下由中國政法大學推動是值得尊敬的。這一次翁岳生院長也要來,但也因身體緣故不宜做長途飛機也沒有到。兩岸交流學者有非常多值得我們尊敬的先行者。
兩岸交流必須再深化與傳承化,我提出了四點:第一點,兩岸共組研究團隊。第二點,每次開研討會前,彼此事先提供對方所關(guān)心的議題與疑點,你們的議題在臺灣怎么解決、在大陸怎么解決。第三點,希望研討會增加兩岸青年學子共同發(fā)表自行點評之場次,上午舉辦學者研討會,下午舉辦碩士、博士生學子共同研討,這才能有傳承。第四點,針對年輕行政法學者舉辦研討會,讓兩岸年輕學者全面交流鏈接傳承。不管怎么樣,法學是傳承的,是要年輕人接棒的。
兩岸有一個共同習俗是放天燈(孔明燈),我們在臺灣放天燈的都是祈福,今天我們放天燈祈福兩岸安定、和平,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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