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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曹協(xié)會蘇永欽理事長在第七屆兩岸和平發(fā)展法學論壇致辭

時間:2018-07-24   來源:  責任編輯:att2014

在第七屆兩岸和平發(fā)展法學論壇致辭

臺灣法曹協(xié)會理事長 蘇永欽

各位來賓

女士們、先生們:

  感謝主辦單位的邀請,兩岸法學專業(yè)人士濟濟一堂,共同慶祝兩岸法學交流30周年,令人感動。30年前交流的主要推手,東吳大學的章孝慈校長如果能親眼見證大陸的變化,必定感慨萬千。和肉眼能及的城市風貌驚人的翻轉相比,毫不遜色的是法治的發(fā)展。從實體法、程序法的一一到位,到法院、法學院、法律職業(yè)的全面建制,借用早期經(jīng)濟發(fā)展學者羅斯托的用語,大陸的法治已經(jīng)起飛。

  回顧兩岸交流的意義,當然有不同的觀察點,絕對可以好好做一些質性或量化的研究,但在我看來,最主要的意義就在臺灣法學的技術轉移,籍助近乎于零障礙的語言優(yōu)勢,臺灣的法學范式——包括問什么問題,如何回答問題——快速登堂入室,猶如電腦的格式化。大陸主流的法學工作者也開始問相同的問題,用相同的方法回答問題。簡言之,兩岸學者多數(shù)都投入了法律文本的注釋。

  三十年后的今天,臺灣法學的影響力早已快速遞減,但在語言和共同模式的基礎上,法學交流仍然可以創(chuàng)造巨大的紅利。兩岸早已從單向的借鑒,轉變?yōu)榻鉀Q問題能力的競爭,至少包括三個面向:

  1.誰更能回到本土資源,問自己的問題,建立第一手的法教義學。

  2.誰能建立更好的規(guī)范體系,在儲法、找法、造法和傳法上創(chuàng)造更高的體系效益。

  3.誰更能發(fā)掘法治的核心精神,為法律文本注入道德內涵。

  在我看來,大陸法學的規(guī)模和后發(fā)優(yōu)勢,長遠看,應有更大的勝面,偏向唯物的學風,使大陸法學在本土的深植上已有更好的表現(xiàn)——不只從法院的案件找問題,更廣泛觀察社會各角落存在的問題,但在內外兩個面向上,大陸法學仍面臨較大的挑戰(zhàn):

  一是民法典的編纂。可能受限于2020年的完工期限制。目前草案已經(jīng)可以看出其先進性。但有一點在我看來比較可惜,可能忽略了公私統(tǒng)合的現(xiàn)代社會,民法典不只是市民交易的規(guī)則,也是國家治理非常重要的工具箱,承載著不只是民事關系,而是所有法律關系的共同基礎。面對百年一遇的法典時刻,面對全世界對中國民法典的關注,我覺得要有一定的規(guī)律。民法典不只是爭一時,還要爭千秋。

  二是憲法的行動化。中共十九大報告已經(jīng)為合憲性審查的進一步制度化吹響了號角。一個國家治理能不能有更高的可預測性,讓人感受到憲法溫度的規(guī)定,讓國家行為逐漸加大其規(guī)范力,都有待憲法學者為合憲性審查建構較完整的理論。

  兩岸未來就良善治理的追尋相互超越,我們中國人一定可以在這個世紀對人類文明做出重大貢獻,特別是就法治而言,從后發(fā)繼受者的角色轉變?yōu)榛仞佌呱踔令I航者。我們共同的美好未來相信是水到渠成的事,我們一起努力,預祝大會圓滿成功,各位身體健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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