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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強:充分發(fā)揮法院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時間:2014-11-14   來源:法制網  責任編輯:elite

  周強在最高法黨組會上強調
  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和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
  充分發(fā)揮法院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法制網北京11月13日訊 記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開黨組會,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的重要批示和深化平安中國建設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強主持會議并講話,強調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重要講話,充分發(fā)揮法院職能作用,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安定的突出問題,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促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

  會議強調,要嚴懲各類刑事犯罪。積極參與深化嚴打暴恐活動專項行動,依法嚴懲暴力恐怖犯罪,切實維護國家政權安全、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依法懲治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制販假幣、洗錢等經濟犯罪,營造公平、透明、穩(wěn)定的發(fā)展環(huán)境,維護國家經濟安全。依法嚴懲黑惡勢力犯罪及背后“保護傘”,嚴懲拐賣婦女、兒童犯罪,依法懲治涉槍涉爆犯罪,深入開展禁毒斗爭。依法懲治網絡違法犯罪,加強對網絡活動法律邊界和制度的研究,進一步完善相關司法解釋,決不讓網絡成為法外之地。

  會議要求,要切實維護好群眾合法權益。始終堅持司法為民,堅持維穩(wěn)與維權相統一,依法妥善審理涉及民生的案件,強化對征地拆遷領域行政行為的司法監(jiān)督,提高辦理征地拆遷行政案件質量,依法保障征地拆遷群眾合法權益。依法妥善處理因環(huán)境保護引發(fā)的群體性訴訟案件。堅持依法處理群體性訴訟案件,通過理性平和文明公正司法,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實際問題。

  會議強調,要積極推動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把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創(chuàng)造性地運用于社會矛盾化解中,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推動在征地拆遷、環(huán)境保護等領域建立專業(yè)性、行業(yè)性調解組織,推動建立第三方參與的矛盾調處機制,依法支持和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化解矛盾糾紛,加強訴調對接機制建設。深入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改革,完善訴訪分離工作機制,健全涉訴信訪終結機制,破解導入難、糾錯難、終結難,確保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在法治軌道上有效解決。

  會議要求,要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的基礎性制度建設和源頭性服務管理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社區(qū)矯正工作,加強對青少年群體的司法保護,加強對不良行為青少年的教育、幫扶、矯治、管理,有效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善于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善于通過對審判信息的挖掘分析,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提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智能化水平。

  會議要求,要切實發(fā)揮新媒體作用,加強法治宣傳。高度重視網絡平臺和微博微信等新興傳播工具建設,加大對法治引領和保障平安建設的宣傳力度。把握好新聞傳播規(guī)律與司法工作規(guī)律的平衡點,實現媒體監(jiān)督與依法審判的良性互動,為深化平安建設創(chuàng)造良好的輿論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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