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7-01-12 來源:廣東省法學會 責任編輯:elite
編者按:2016年是全面實施“十三五”規(guī)劃的開局之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在中央政法委的大力支持和正確指導下,中國法學會緊密團結廣大法學法律工作者,深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進程,法學會事業(yè)取得了新的重大發(fā)展。與此同時,在中國法學會的指導下,各地方法學會和各研究會立足實際,充分發(fā)揮自身優(yōu)勢,不斷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在加強組織建設、開展法學研究、創(chuàng)新法治宣傳、提供法律服務、組織對外交流、提高干部素質以及加快會員發(fā)展等工作中體現(xiàn)了各有特色的特點和亮點,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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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fā)揮“六個平臺”作用 切實做到“三個兩手抓”
2016年,廣東省法學會堅持“立規(guī)矩、抓培訓、上水平”的整體工作思路,創(chuàng)新工作,亮點紛呈,推動全省法學會工作再上新臺階。主要體現(xiàn)在:
一、一手抓干部培訓,一手抓制度完善
(一)明確要求立規(guī)矩,結合實際定標準
省法學會“一辦五組”主要負責人牽頭開展調研論證,完善制度規(guī)范和考核標準。制定完善了《廣東省法學會機關工作規(guī)范(試行)》《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法學會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廣東省法學會學科研究會考核辦法(試行)》《廣東省法學會法治研究基地考核辦法》《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考核辦法(試行)》《法治社會編輯部用稿流程規(guī)范(試行)》《法治社會投稿組稿約稿規(guī)范(試行)》等9個創(chuàng)新管理的工作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范各級法學會、學科研究會及法治研究基地的管理與服務工作特別是《廣東省各地級以上市法學會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為指導、考評市法學會建設力度和工作水平提供了實操性強的標準,推動全省各級法學會規(guī)范化建設上新水平。
(二)強化培訓提素質,開拓思路出實招
組織省、市、縣(區(qū))法學會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各學科研究會負責人共200多人參加在中山大學舉辦的“全省法學會系統(tǒng)干部綜合素質高級研修班”,集中脫產(chǎn)學習三天。中國法學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陳冀平,副會長張文顯專程前來授課,中大、華工、廣外、華農(nóng)的教授作專題講課。這次研修班培訓學習是繼中國法學會“全國法學會干部培訓班”后首個省(市、區(qū))法學會組織的大型培訓學習活動,是省法學會圍繞今年“立規(guī)矩、抓培訓、上水平”工作目標的一項重點工作。
(三)樹立標桿作示范,取長補短促爭先
1.分片召開全省市縣法學會建設現(xiàn)場會,“以會代訓,分片指導,整體提高”。廣東省法學會先后于4月、6月、7月分別在深圳、汕尾、江門組織召開珠三角、粵東、粵西分片全省市縣法學會建設現(xiàn)場會,結合各地實際、分類指導,明確目標和具體要求,以考核推動法學會全面建設上水平。
2.推廣汕尾、東莞等市法學會典型經(jīng)驗,督導地市法學會“一社一會”建設有效推進。為認真貫徹落實王樂泉會長對我省法學會服務基層工作的批示精神,根據(jù)省法學會年度工作部署和會長辦公會議決定,省法學會于今年11-12月派出六個督導組,分赴全省各地市指導、督促創(chuàng)辦弘揚法治公益基金會、中立法律服務社(簡稱“一社一會”)籌建工作,切實解決地市法學會法律服務社、基金會“為什么要建”和“怎么建”的問題,并落實對各市成立法律服務社給予一定的資金扶持。
3.召開全省法學會工作座談會,總結亮點表彰先進。在全面督導的基礎上,12月30日在東莞召開全省法學會工作座談會,推動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力爭明年春節(jié)前建立“一社一會”。目前,已有汕尾、江門、清遠、東莞、揭陽、河源、梅州、惠州、珠海、廣州、潮州、肇慶等12個地級市先后依法登記成立了服務社,汕尾市中立法律服務社還在汕尾市第二人民醫(yī)院設立了工作站,引導醫(yī)患糾紛依法調解。汕尾、東莞、清遠等市成立了弘揚法治公益基金會。其他未成立服務社和基金會的市也在加緊籌備中。
二、一手抓硬件建設,一手抓服務探索
(一)加強上下聯(lián)動、對接平臺,推進市、縣法學會建設
1.落實“四有一調整”要求,縣級法學會建設工作已基本完成??h(市、區(qū))法學會按照“四有一調整”(“四有”即有牌子,在縣、市、區(qū)政法委增掛;有班子,原則上由縣區(qū)政法委書記兼任會長;有經(jīng)費,縣級法學會活動經(jīng)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有活動,要圍繞中心,服務平安建設和維護穩(wěn)定工作;“一調整”就是爭取黨委、政府調整2-3名人員專門負責法學會工作)的要求進行規(guī)范建設和開展工作。目前縣級法學會建設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年11月8日,廣州市天河區(qū)法學會在中國法學會組織召開的“部分省市區(qū)法學會會員工作推進會”上做了經(jīng)驗介紹。
2.引導扶持地市法學會開展學術活動,學科研究會與地市法學會聯(lián)合舉辦學術活動。省法學會的28個學科研究會積極響應省法學會倡導的“走出廣州、深入省內(nèi)”的要求,聯(lián)合各地市法學會開展學術活動,優(yōu)勢互補,在省內(nèi)形成智力資源與司法經(jīng)驗的良性互動。
(二)廣東中立法律服務社善用“第三方力量”,開展公益法律服務取得新成效
2016年服務社共接待解答法律咨詢案件501件、582人(次)。其中,信訪案件141件;涉法涉訴案件187件;一審案件86件;二審案件51件;再審案件32件。法律服務社工作得到了孟建柱、王樂泉、陳冀平和林少春等領導同志的批示肯定以及社會各界的普遍贊譽。10月10日至11日,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chuàng)新工作會議在江西南昌舉行,我省法律服務社經(jīng)驗材料被制作成短片在會議上播放,孟建柱同志再次充分肯定了服務社的做法和成效。
中立服務社的工作通過報紙、電視臺、廣播電臺及新媒體等多種方式、多角度進行宣傳,提升了服務社的社會認可度、公信力和影響力,拓展服務案源,提高服務質量。特別是今年1月份,服務社周年紀事座談會在廣州成功召開,中央和省內(nèi)各主要媒體對服務社2015年度精品事例紛紛進行了采訪、報道和宣傳,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9月下旬,陳冀平同志指派《民主與法制時報》對服務社進行深度報道,周占華社長一行到服務社實地調研報導,重點系列報導了服務社工作以法律為準繩,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緊貼地氣、以小見大,為人民群眾和企業(yè)單位服務;充分發(fā)揮律師和退休政法老干的作用,化解一批復雜的、影響力大的歷史疑難案件,擦亮了服務社的品牌。目前,法律服務社工作模式已在全省推廣。
(三)常態(tài)化打造南粵法治報告會平臺,與“雙百”法治宣講活動深度融合
全年創(chuàng)新舉辦法治報告會68場,聽課對象多達4.2萬多人,其中省統(tǒng)一組織了15場,指導各地級以上市自行組織了53場,成為“雙百”活動常態(tài)化的地方品牌。
今年我省拓寬法治宣傳新渠道,推動報告會走進各級黨委理論學習中心,走進各省(市)直機關單位,走向基層;根據(jù)各市各單位的需求,深入調研,“量身定制”貼近社會,貼近生活,貼近實際的宣講主題;挑選“政治堅定、聯(lián)系實際、業(yè)務精湛、善于表達”的知名專家,努力提高宣講活動針對性和實效性;報告會普遍采取電視電話會議、信息網(wǎng)絡、問答互動和印發(fā)報告會專輯等多種靈活的形式,為不同領域不同專業(yè)的領導干部送法上門。
報告會得到全國“雙百”活動組委會和省委領導的肯定和批示表揚,受到廣大干部群眾的歡迎,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經(jīng)濟效果、社會效果和法治效果。一是牢牢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著重于提高領導干部的理論修養(yǎng)和法治修養(yǎng),著重于提升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問題的能力。二是通過宣講活動,不斷加強法治宣講隊伍建設,引領和培養(yǎng)他們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來,主動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主動服務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四)拓展“以法興企”文化沙龍活動平臺,為企業(yè)提供法律服務
以“送法進企、依法治企、依法護企”為宗旨,全年成功舉辦法治文化沙龍七期,與省、市工商聯(lián)和各地商會合作、深入企業(yè),走進地市、延伸到縣區(qū)。6月2日,“以法興企”文化沙龍首次走進地級市,由汕尾市法學會承辦。活動與汕尾市大力開展的“暖企”行動相結合,為政府服務企業(yè)提供了強大的智力支持,極大擴展了法學會的影響力和輻射面。江門市、中山市、東莞市法學會在學習借鑒汕尾市法學會龍工作經(jīng)驗的基礎上,于7月、9月、12月相繼承辦了“以法興企”文化沙龍活動。其中中山市法學會將活動由中山市火炬開發(fā)區(qū)法學會具體承辦,充分展示了縣區(qū)級法學會(包括鎮(zhèn)街一級法學會)整合資源、借力聚勢的工作能力。
三、一手抓法學研究,一手抓實務研究
(一)千方百計辦好《法治社會》期刊,凸顯起點高、開局好的特色
1.在堅持政治導向和學術導向的前提下,刊發(fā)稿件具有較高的學術質量。全年6期刊發(fā)的近90篇專題論文中,約有1/3是國家級、省部級、校級研究課題或基金項目的階段性成果或中期成果,部分文章刊發(fā)后獲權威刊物轉載或摘登。如創(chuàng)刊號刊發(fā)的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黃瑤的《“南海行為準則”的制定:進展、問題與展望》獲《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6年第5期摘登轉載、獲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復印報刊資料(國際法)》2016年第7期全文轉載;第二期刊發(fā)的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松林《以刑治罪:一種逆向刑事裁判路徑——兼論刑事法官的裁判思維》獲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復印報刊資料(訴訟法?司法制度)》2016年第8期全文轉載。
2.密切與法學、法律界的互動聯(lián)絡,辦刊工作得到了國內(nèi)名家的重視和支持。3月在北京召開編委座談會,在京編委對《法治社會》創(chuàng)刊以來辦刊工作提出了許多有參考價值的建設性意見和建議;著名法學家李步云、吳漢東、應松年、陳衛(wèi)東等接受約稿,為《法治社會》惠賜佳作。
3.著眼打造核心期刊的長遠發(fā)展目標,通過制定選題規(guī)劃進一步組織優(yōu)質稿源。10月25日至11月25日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2017年《法治社會》重點研究選題征集”活動,得到省內(nèi)外專家學者的積極參與。共收到有效應征選題90個,經(jīng)初選送請專家評審后報編委會主任會議審定,分別確定了重點選題、備用選題、參考選題各10個。
(二)“四大基地”建設工作開局良好,扎實開展深度研究、前沿研究和特色研究
省法學會四大法治研究基地(中山大學司法體制改革研究中心、華南理工大學法治評價與研究中心、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走出去”戰(zhàn)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務中心、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新型城鎮(zhèn)化法治研究中心)在省法學會領導的指導下確立了“一年打基礎、兩年上水平、三年進國家隊”的工作目標。2016年開展法學深度研究、前沿研究和特色研究碩果累累。中山大學司法體制改革研究中心獲批準國家社科基金研究課題6項和中國法學會研究課題1項(羅恬漩研究員主持的《證券訴訟實施狀況研究及完善建議》);華工法治評價研究中心以基地名義出版著作4部,入選國家社科基金規(guī)劃項目3項和中國法學會研究項目1項(盧揚帆博士主持的《預算監(jiān)督的實證研究:基于人大主導預算支出績效第三方評價的探索》)。華工法治評價研究中心的《2015年度法治廣東評價報告》、《廣東法治發(fā)展年度報告2016》、《2016年廣東依法行政考評社會評議調查》等成果,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領導同志的批示肯定,有多項研究成果被相關決策部門采納應用,為服務法治廣東建設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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